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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二氟一氯甲烷(HCFC-22)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信息公开

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二氟一氯甲烷(HCFC-22)生产项目

环境影响后评价信息公开

 
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
① 项目名称: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二氟一氯甲烷(HCFC-22)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

② 项目地址: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西区块青莲路公司现有厂区内

③ 项目性质:后评价

④ 建设内容基本情况:公司在经过并购改制后,聘请国内氟化工专家对该装置进行了分析诊断,提出了一些优化挖潜的意见,如提高反应器的有效容积、加大原料进料量、增加脱氟塔数量、增大HCl塔的再沸器面积、调整反应参数等。经过上述的调整后,HCFC-22的实际产能与环评时发生了变化,HCFC-22的实际产能可以达到了25000t/a。
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名称: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

联系电话:张建舒(13957996729)

地址: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西区块青莲路
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

环评单位名称: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电话:黄旭(18858660131)

地址:台州市椒江万达广场4幢23层
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【征求意见稿全文】

https://二氟一氯甲烷(HCFC-22)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

【环评公众意见表】

https://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意见表

五、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

公众如需查阅纸质报告,请在公告期内,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索取。
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公示期间,公众可通过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、可来电、来函等方式,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
七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:主要以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主要征询对象。

八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3日,共5个工作日(不含公告当日)。

公示发布单位: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

公示发布时间:2019年12月16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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